湖南出新規(guī),科學辨別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項目類別有了政策依據
來源:【湖南日報】
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春祥 通訊員 肖玲
日前,湖南省教育廳印發(fā)《湖南省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實施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,如何科學辨別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項目類別有了政策依據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在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,經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(guī)審批成立的校外培訓機構,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的校外培訓,適用于本辦法。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高中階段學生開展校外培訓的參照執(zhí)行。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主要從培訓目的、內容、方式以及結果評價等4個方面全面考量、綜合評判。
符合以下特征的,鑒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。以教授學科知識與培訓應試技能為導向,旨在提升學生的學科學習成績。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(含英語、日語、俄語等)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。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、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,以預習、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為主要過程,以教師(包括虛擬者、人工智能等)講授示范、互動等為主要形式。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,以學習成績、學科類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。
符合以下特征的,鑒定為非學科類培訓。旨在發(fā)展中小學生核心素養(yǎng),培養(yǎng)拓展學生興趣愛好、實踐能力和創(chuàng)新精神,促進學生個性化發(fā)展和全面發(fā)展。開展的科技類、文化藝術類、體育類及其他非學科類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要求和中小學生身心發(fā)展規(guī)律的其他學習內容。以體驗式、探究式、項目式、綜合性學習為主要方式,以運動性、實踐性、創(chuàng)造性等活動為主要過程,培訓形式以學生實踐探索研究為主、教師引導為輔。無片面強化相關學科聽、說、讀、寫、算方面的應試培訓。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綜合素質水平與發(fā)展,以表現性評價為主,注重教、學、評一致性,不涉及學業(yè)成就與學科類考試成績。
《辦法》提出,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應的管理需要,成立鑒別專家委員會,或委托所屬專業(yè)機構組織實施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。組建“鑒別專家?guī)臁?,專家成員主要從相關學科與課程、教育科研、教育管理專業(yè)人員中遴選,并有一定數量的法律專業(yè)人士。
鑒別機構根據專家鑒別小組審核評議情況作出鑒別結論,明確培訓項目屬“學科類”或“非學科類”,并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,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后形成鑒別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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