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教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方案
特教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方案
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加強特教學校黨組織領導和校長負責制建設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加強黨組織領導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(fā)揮作用,加強對學校工作的領導和指導,推動學校各項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黨組織要加強對校長的管理和指導,支持校長履行校長職責,確保校長的工作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(guī),推動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。
二、完善校長負責制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推動完善校長負責制,明確校長的職責和權限,規(guī)范校長的選拔、考核、任免和獎勵程序,確保校長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。
校長應當履行下列職責:
(一)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落實國家的教育政策,制定學校工作計劃,推動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;
(二)組織推進教育教學工作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;
(三)協(xié)調管理學校內部事務,維護學校內部秩序;
(四)關心師生員工,促進師生員工身心健康;
(五)完成黨組織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其他職責。
三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推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,提高教師的專業(yè)素養(yǎng)和教育教學水平,促進教師職業(yè)發(fā)展。黨組織要加強對教師的管理、指導和監(jiān)督,鼓勵教師參加培訓和學習,提高教師的教學和管理能力。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(lián)系,吸引和鼓勵優(yōu)秀人才加入特教學校教育事業(yè),為學校的發(fā)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。
四、完善學生管理工作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推動完善學生管理工作,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道德水平,促進學生的全面發(fā)展。黨組織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、指導和監(jiān)督,關心學生身心健康,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。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建立健全學生管理制度,加強對學生的教育、引導和服務,確保學生的權益得到保障。
五、加強財務管理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推動加強財務管理,提高學校的財務管理水平,確保學校的財務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。
特教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學校的財務管理、監(jiān)督和審計,確保學校的財務活動合法、規(guī)范、透明。
本實施方案自發(fā)布之日起生效,特教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、評估和反饋,確保實施方案的落實和實施。